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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息
政策名称 : 北京市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支持项目
申报主体注册地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所有地区  >  所有
主管部门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项目类别 : 政府项目-资金支持
 
申报主体基本要求
支持行业 : 电子信息 >  信息化
申报主体登记注册类型 : --------
申报主体性质 : 1.  企业
2.  社团
3.  事业单位
申报主体已获资质 : --------
知识产权 : --------
行业许可证明 : --------
 
财务要求
最低限额 最高限额
申报主体注册资本 : ¥100.0
注册实收资本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资产负债率 :
年度营业收入 :
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
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
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 :
近三年销售收入均值 :
上两年度的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 :
年度收入增长率 :
年度利润增长率 :
技工贸总收入 :
年研发投入占企业年销售额比例 :
上年度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 :
产品/项目目前经济规模与达产规模比例 :
产品/项目实际投资额 :
 
产品项目具体要求
产品生产/项目实施地点 : 北京市
产品/项目所属阶段 : --------
产品/项目技术水平 : --------
项目技术发源地 : 所有
技术标准 :
 
人员及其它要求
最低限额 最高限额
职工总数 :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 % %
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例 : % %
年度申报项目数量 :
 
必要前提条件
一、申报主体要求
1、无线城市和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从事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从事对重要功能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
2、信息化基础设施应用、新技术和新业务推广应用项目:企业、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
3、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在100万元以上,事业单位不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项目已经开始建设,且截止到项目申报时当年已投入资金至少占总投资额的25%,并确保于当年年底前完成。
 
主管部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申报时间
申报起始日期 : 2012/04/20
申报截止日期 : 2012/06/15
 
申请时间
 
支持方向
支持在本市投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应用项目的单位。
 
支持措施

资金支持原则上采取财政拨款补助或银行贷款贴息方式。

财政拨款补助是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比例和额度的资金补助。补助额度需满足如下要求:不超过该企业的注册资本金额;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50%;不超过项目当年投资额的20%;每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银行贷款贴息是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使用的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息给予补助。贴息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中长期贷款利率,并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贴息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每个项目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已享受国家和市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能再享受本项资金的支持。

()鼓励区县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安排项目扶持资金,对区县配套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申报条件
本市投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应用项目的单位可申请使用本资金。项目应符合资金支持范围,已经开始建设,且截止到项目申报时当年已投入资金至少占总投资额的25%,并确保于2012年底前完成。项目申请单位必须符合《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支持项目基本条件要求》(附件1)的相关规定。
 
申报渠道
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申报及审批流程
 
项目的执行与检查
 
相关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东 8437161313520279322lidong@bjeit.gov.cn

王亮 8437181113910520977wangl@bjeit.gov.cn

 
项目简介
 
立项情况
 
立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