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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息
政策名称 : 北京市工业保增长奖励
申报主体注册地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所有地区  >  所有
主管部门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项目类别 : 政府项目-资金支持
 
申报主体基本要求
支持行业 : 所有的行业和子行业
申报主体登记注册类型 : --------
申报主体性质 : 企业
申报主体已获资质 : --------
知识产权 : --------
行业许可证明 : --------
 
财务要求
最低限额 最高限额
申报主体注册资本 :
注册实收资本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资产负债率 :
年度营业收入 :
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
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
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 :
近三年销售收入均值 :
上两年度的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 :
年度收入增长率 :
年度利润增长率 :
技工贸总收入 :
年研发投入占企业年销售额比例 :
上年度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 :
产品/项目目前经济规模与达产规模比例 :
产品/项目实际投资额 :
 
产品项目具体要求
产品生产/项目实施地点 : --------
产品/项目所属阶段 : --------
产品/项目技术水平 : --------
项目技术发源地 : 所有
技术标准 :
 
人员及其它要求
最低限额 最高限额
职工总数 :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 % %
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例 : % %
年度申报项目数量 :
 
必要前提条件
一、申报主体特殊性质
企业纳入北京市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连续生产两年以上。
以2011年统计快报数为准,完成工业总产值1亿元(含)以上,100亿元以下,且同比增长不低于15%;或者完成工业总产值100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不低于12%的本市重点工业企业。
二、产品/项目特殊要求
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技术开发及成果转化项目、重点企业及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优化产业发展环境项目。
 
主管部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申报时间
申报起始日期 : 2012/02/15
申报截止日期 : 2012/02/29
 
申请时间
 
支持方向
连续生产两年以上的工业企业
 
支持措施
一、奖励政策暂定为当年一次性政策。
二、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其资金奖励标准按照下表执行:

企业产值完成情况

同比增速X

奖励金额

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00亿元以上

12%X15%

40万元

15%X20%

45万元

20%X

50万元

年实现工业总产值50(含)~100亿元

15%X20%

30万元

20%X5%

35万元

25%X

40万元

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0(含)~50亿元

15%X20%

20万元

20%X25%

25万元

25%X

30万元

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含)~10亿元

15%X20%

10万元

20%X25%

15万元

25%X

20万元


 
申报条件

(一)企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产业功能定位。

(二)企业纳入当年北京市规模以上。

(三)以当年统计快报数为准,完成工业总产值1亿元(含)以上,100亿元以下,且同比增长不低于15%;或者完成工业总产值100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不低于12%的本市重点工业企业。

(四)考核指标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北京市统计局共同认可的企业工业总产值指标。

 
申报渠道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处为具体受理部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3号楼513524房间。

 
申报及审批流程

1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准备材料如下:

1、《2011年北京市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2、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近两年度财务报告及报表。

2

需准备纸质材料(见注1)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受理部门;同时报送电子版《2011年北京市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传至jjyxc@bjeit.gov.cn。逾期不予以受理,视为企业自动放弃享受本政策。

3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北京市统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市统计局根据材料的审核结果,出具审核意见。

5

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进行资金审批和拨付。

 
项目的执行与检查

(一)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支出。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和市统计局负责对奖励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

(三)如出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分。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工业保增长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2012.09.19

附件1:《2011年北京市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2:《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工业保增长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朝阳-关于申请2011年北京市工业企业奖励资金工作的通知》-2012.02.02

附件1:《2011年北京市工业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2:《2011年企业保增长奖励资金申报材料基本信息表》

《顺义-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工业保增长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2011.12.01

?附件:《2011年北京工业保增长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关于申报2011年北京工业保增长企业奖励和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通知》-2012.02.14

《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工业保增长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2011.09.15

附件:《2011年北京工业保增长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具体受理部门:经济运行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3号楼513524房间

电话:5758753857587563

?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具体受理部门:经济运行科

办公地址:朝阳区百子湾西里303号楼131315房间

人:陈

联系电话:65090538

 
项目简介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提出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方针政策,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保增长和调结构并重,科学发展北京工业”的精神,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加快推进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确保“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市国民经济平稳发展,特制定2011年北京工业增长贡献突出企业的奖励规定。

 
立项情况
 
立大事记

20091112,为保证2009年北京工业经济增长,北京市对保增长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业企业实施奖励政策。为规范资金使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和市统计局共同制定了《2009年北京工业保增长奖励实施细则》。

2011915,为保证2011年北京工业经济稳定增长,促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北京市对保增长贡献突出工业企业实施奖励。为规范资金使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和市统计局共同制定了《2011年北京工业保增长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