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Pipei.com | 已经用户?登录| 还不是用户? 注册
帮助
一般信息
政策名称 : 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
申报主体注册地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所有地区  >  所有
主管部门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项目类别 : 政府项目-贷款贴息
 
申报主体基本要求
支持行业 : 其他 >  高新技术
申报主体登记注册类型 : --------
申报主体性质 : 企业
申报主体已获资质 : --------
知识产权 : 1.  知识产权明晰
2.  自主知识产权
行业许可证明 : --------
 
财务要求
最低限额 最高限额
申报主体注册资本 :
注册实收资本 : ¥30.0
资产总额 : ¥8,000.0
净资产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资产负债率 :
年度营业收入 : ¥8,000.0
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
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
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 :
近三年销售收入均值 :
上两年度的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 :
年度收入增长率 :
年度利润增长率 :
技工贸总收入 :
年研发投入占企业年销售额比例 :
上年度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 :
产品/项目目前经济规模与达产规模比例 :
产品/项目实际投资额 :
 
产品项目具体要求
产品生产/项目实施地点 : --------
产品/项目所属阶段 : 1.  5、中试阶段
2.  6、产业化阶段
3.  7、批量生产阶段
产品/项目技术水平 : 1.  技术水平国际领先
2.  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技术先进性
项目技术发源地 : 所有
技术标准 :
 
人员及其它要求
最低限额 最高限额
职工总数 : 500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 30 % %
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例 : 10 % %
年度申报项目数量 :
 
必要前提条件

一、项目要求

(一)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自主研发项目;

(二)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

(三)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之内;

(四)2011年度贷款贴息项目以2010年1月1日起至项目验收之日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

二、企业要求

(一)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二)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三)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四)申报企业只能从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中选择一家组织单位申报一个项目,严禁重复申报;从中关村管委会申报的企业必须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且纳入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范围。

三、不支持的对象

(一)不符合北京市和中关村示范区产业政策的项目;

(二)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三)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或北京市创新资金支持,并得到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未验收的项目;

(四)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五)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六)承担过创新资金的企业,具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

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没有验收;

2、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三年;

3、立项项目终止。

 
主管部门
 
申报时间
申报起始日期 :
申报截止日期 :
 
申请时间
 
支持方向
 
支持措施
 
申报条件
 
申报渠道
 
申报及审批流程
 
项目的执行与检查
 
相关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简介
 
立项情况
 
立大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