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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性质
高等院校
1
科研院所
1
企业
1
院所转制企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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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选条件:
项目类别:
政府项目-参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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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中关村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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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政策
股权激励试点单位
主体注册地:
北京市
>
北京市
>
所有
中关村所有园区
必要前提条件:
一、示范区内的北京市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院所转制企业以及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申请成为股权激励改革的试点单位。二、激励对象是对试点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三、申请条件: 除股权期权激励外,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等方式的申请及审批条件如下: 《关于企业实行自主创新激励分配制度的若干意见》: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采取技术折股、股...
2007/03/01
主管部门:
中关村管委会